中新網北京9月24日電 (記者 歐陽開宇)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文件,通報了檢察機關近期查辦的十二起檢察人員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這些案件分別是:
  (一)遼寧省沈陽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張東陽涉嫌受賄案
  2006年以來,張東陽利用擔任地方黨政領導和檢察長的職務便利及影響,為他人在拆遷補償、職務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賄賂,數額巨大。目前,張東陽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興安盟檢察分院原檢察長王秀春涉嫌貪污受賄案
  王秀春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收受賄賂,共計100餘萬元;貪污公款10餘萬元。目前,王秀春已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檢察院原檢察長郭玉發涉嫌貪污受賄案
  2004年以來,郭玉發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或收受賄賂,共計59萬餘元;貪污公款22萬餘元。目前,郭玉發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湖南省岳陽縣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原局長夏惠陽受賄案
  2009年10月以來,夏惠陽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請托人所送現金6.5萬元。目前,夏惠陽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五)山東省青島市檢察院案管中心原臨時負責人孫屹峰受賄案
  1998年以來,孫屹峰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或索取賄賂,共計48萬餘元。目前,孫屹峰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
  (六)河北省石家莊市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原副處長劉建勇受賄案
  2011年6月以來,劉建勇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案件當事人賄賂12.2萬元。目前,劉建勇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完)  (原標題:最高檢通報十二起檢察人員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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